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围观察:广东企业广泛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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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扩围观察:广东企业广泛受益
2024-02-28 20:50:00
去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8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举措从上海临港、广州南沙、海南洋浦、宁波北仑四个试点区域复制推广至上海、江苏、广东、北京、浙江、海南全域。政策落地2个月以来,广东市场反响如何?
  2月28日,南都·湾财社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获悉,《通知》发布后,该局积极推动试点政策落地,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业务效率,切实支持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目前,广东多地已经实现了政策落地,企业反响热烈。
  据介绍,上述试点政策共8项,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以及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政策在合规基础上优化了银行的审核流程、简化了企业的单证资料,使业务流程更加高效顺畅。
  其中,《通知》明确试点地区辖内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进一步优化了外商投资企业及被投资企业的业务流程,极大便利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显著节省了企业的管理成本。“《通知》发布后,我们进行再投资不需要办理再投资登记,直接就能将资金划入账户,资金使用非常方便。”佛山某外商投资企业表示。
  汕头某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以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需在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后,再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同一笔业务“跑两趟”。新政后,企业可以直接在业务落地银行办理外债登记手续,银行提供“外债登记——开户——提款——还本付息”一站式服务,大大降低企业的“脚底成本”。据悉,该企业近期成功由银行办理外债登记业务,金额2880万元人民币,为新政落地后粤东西北地区首笔。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该局将在扩量增面上下功夫,在全省范围内全力推进8项政策落地,让更多经营主体享受试点政策红利,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助力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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