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控制权或变更 控股股东所持34.71%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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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星股份控制权或变更 控股股东所持34.71%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
2024-01-28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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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庚星股份(600753)1月28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7992.96万股股份拟被司法处置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56%,占公司总股本的34.71%。如本次司法拍卖成功,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或公司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庚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192.9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57%,目前其所持股份均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其中,累计质押6666.24万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81.37%,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5%;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共8192.96万股,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57%;累计涉及被轮候冻结股份共5.93亿股。
  据庚星股份公告,公司近日从上交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下称“司法执行平台”)获悉并经中庚集团核实:上海金融法院2024年1月26日出具《司法处置股票公告》,将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拍卖中庚集团所持的庚星股份6666.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
  中庚集团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之所以会面临司法处置拍卖,是因为中庚集团股票质押业务违约被厦门信托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的庚星股份6666.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后因中庚集团未履行厦门仲裁委员会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决,厦门信托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中庚集团持有的庚星股份6666.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另外,中庚集团下属子公司因涉及保理合同纠纷,中庚集团作为担保人被上海国坤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国坤”)申请司法冻结其所持的庚星股份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后因中庚集团未履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决,上海国坤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变价中庚集团持有的庚星股份1326.72万股限售流通股。
  中庚集团自2017年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来,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逐渐转变为以煤炭(含焦炭)等为主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但该业务毛利率、盈利水平总体不高。
  庚星股份(彼时股票简称“东方银星”)2023年2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定位“双碳”服务运营商,拟以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双碳”产业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总体方向,并以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投建运营、智慧充电平台开发、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代建、运维解决方案作为战略转型先期切入领域。截至目前,公司已设立3家全资子公司——上海庚星能源有限公司、福州庚星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庚云能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动汽车公用充换电业务。同时,公司将根据新业务运营情况,逐步收缩煤炭(含焦炭)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规模。
  据彼时公告,在双碳目标与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依托控股股东自有物业及多年积累的地产行业投拓、管理经验、场地资源等,与各战略伙伴实现协同合作,积极探索该领域的发展机遇并切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产业。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将迎来充换电产业巨大的市场前景,充分享受新能源电动汽车快速发展的市场红利,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及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3年3月20日,“东方银星”变更为“庚星股份”,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据庚星股份1月28日晚公告,公司与中庚集团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2021-2022年度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2023年4月26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上述非经营占用资金及利息。除上述事项外,中庚集团不存在其他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司法处置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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